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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颖雯,女,汉族,民建会员,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。
青岛大学法学院教授,硕士生导师,入选青岛大学首批青年卓越人才。
2019年1月任青岛大学法学院代理院长。
兼任: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
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
山东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
民建青岛市委监督委员会委员
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
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
研究方向:民法总论、侵权责任法
科研成果:
论文类:
1.《论我国未成年人监护人责任制度的完善》,载《法学家》
2.《WTO原产地规则协议统一适用的可行性》,载《政法论坛》
3.《论侵权过错的程度》,载《法学论坛》
4.《论网络内容提供商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》,载《法学论坛》,《人大复印资料》全文转载。
5.《论未成年人的侵权责任能力》,载《法学杂志》
著作类:
1.《侵权过错认定法律问题研究》,法律出版社,专著。
2.《最高人民法院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精释精解》,中国法制出版社,主编。
3.《环境污染与高度危险》,中国法制出版社,专著。
4.《侵权法原理精要与实务指南》,人民法院出版社,主编。
课题类:
1.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:《侵权过错认定的规则体系研究》,已结。
2.主持教育部青年项目:《大规模产品侵权中的市场份额责任研究》,已结。
3.主持教育部青年项目:《侵权过错法律问题研究》,已结。
4.主持山东省软科学项目:《山东省公立医院过度医疗的法律成因及防范对策研究》,已结。